國家賠償2012年標準:侵犯人身自由日賠162.65元
2012-05-30 09:47:59 來源:新華網(wǎng) 作者:云南律師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今天(29日)公布2012年作出國家賠償決定涉及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的賠償標準,具體數(shù)額為每日162.65元,比上年增加20.32元。
國家賠償法規(guī)定:“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,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?!眹医y(tǒng)計局今天(29日)公布的數(shù)據(jù)為162.65元。
(記者孫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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